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潘某因平常参加赌博欠下赌债,为骗得金钱,谎报要给其老公外甥刁某介绍女朋友,于2021年2月运用昵称为“浅稚”的微信号,以“梁舒婷”之名与刁某在微信上发展为“男女朋友”联系。
在与刁某微信谈天过程中,潘某谎报自己在广东东莞务工,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,她以在广东开美容店装饰、进货、训练及跟刁某成婚买房等为由,向刁某索要金钱。刁某尽管与微信“女朋友”从未谋面,也从未微信语音通话及微信视频,但由于对方是自己舅娘介绍的,出于信赖,一向保持了和微信“女朋友”的联系,从微信分屡次向潘某运用的“浅稚”微信号转账合计25万余元。
其间,潘某为不让刁某置疑有假,以便保持与刁某的联系,也向刁某微信屡次转账合计5万余元,刁某实践上当19万余元。潘某骗得得上述金钱后,悉数用于偿还赌债及参加赌博活动。
2023年1月份,眼看圈套难以持续保持,潘某向其老公率直了欺诈刁某的现实。刁某经屡次追讨上圈套金钱无果,于2023年3月到武宣县公安局东乡派出所报案。案发后,潘某经和老公商议,于2023年5月将老公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刁某作为补偿和补偿,刁某出具体谅书对潘某表明体谅。
法院经审理后以为,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,采纳虚拟现实,隐秘本相的手法骗得别人资产,数额巨大,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,构成欺诈罪。依据被告人潘某的犯罪现实、情节及社会结果,法院依法作出判定:被告人潘某犯欺诈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